公告113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學分費繳交相關事宜
一、自99學年度起,學分費繳費單採E-mail通知,不再寄發紙本,請同學逕行至出納組網頁列印繳費單(網址:https://sis.nsysu.edu.tw/SLSMS/stu/tfstu_login.php)
二、依本校規定,本學期課程學分費繳費期間為113年10月18日(星期五)至10月28日(星期一)止,因故必須延繳者,請於前述規定期限內專案簽請辦理。
三、依本校學則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,學生應於規定期限內繳納依規定應繳納之各項費用,延誤逾規定期限一週未繳清學分費者,則該學期修習之科目全數註銷,即令辦理休學。
二、依本校規定,本學期課程學分費繳費期間為113年10月18日(星期五)至10月28日(星期一)止,因故必須延繳者,請於前述規定期限內專案簽請辦理。
三、依本校學則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,學生應於規定期限內繳納依規定應繳納之各項費用,延誤逾規定期限一週未繳清學分費者,則該學期修習之科目全數註銷,即令辦理休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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