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學年度博士班招生考試各系所招生缺額流用原則及情形 - 國立中山大學教務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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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學年度博士班招生考試各系所招生缺額流用原則及情形

113學年度博士班招生考試各系所招生缺額流用原則及情形:
一、依教育部113年2月2日臺教高(四)字第1132200109號函「113學年度大學校院博士班考試入學名額流用試辦計畫」辦理,流用原則經本校112年10月4日113學年度第2次招生委員會決議如下:
(一)缺額流出順序:缺額數(高)→考招比(低)→前一學年度註冊率(低)
*無人報考系所至少保留1名(不全數流出)
*系所不可選擇是否流出
(二)缺額流入順序:考招比(高)→研究生生師比(低)
*系所可選擇是否流入
(三)擴充名額以流至核有擴充名額之系所為限

二、系所名額流用結果經本校113年4月24日113學年度第6次招生委員會決議如附件,茲公告流出及流入相關系所名額,請考生參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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