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學年度海外僑生及港澳生單獨招生「個人申請」管道審查合格名單公告 - 國立中山大學教務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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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學年度海外僑生及港澳生單獨招生「個人申請」管道審查合格名單公告

注意事項:
一、有關僑生及港澳生身分資格,需經僑務委員會及教育部審定通過後始得入學,現正審查程序中,若經審定不符資格者,本校將取消錄取資格。
二、審查合格者請於109年11月30日前繳交「完成報到暨遞補意願登記表」,如因故需放棄入學資格,請繳交「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」,相關注意事項請參閱簡章第36、37頁。
三、正式錄取(確定入學)名單預定於110年2月24日公告,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將不再進行分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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