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學年度第1學期臺灣大專院校人工智慧學程聯盟(TAICA)課程【棄選】相關辦理時程及規定
- 簽核流程(配合TAICA聯盟之規定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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型態 |
課程名稱 |
課號 |
簽核流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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鏡 像 課 程 |
資料探勘與應用 |
AI50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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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工智慧導論 |
AI10001 GEAE252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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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科技導論 |
AI50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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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語言處理 |
AI500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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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 星 課 程 |
基礎程式設計(C++) |
AI10004 GEAE2528 |
本校協同老師:莊豐任老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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統計學暨實習 |
AI10005 GEAE2530 |
本校協同老師:林裕䕒老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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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慧人機互動 |
AI50009 |
本校協同老師:翁愷貽老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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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成式AI:文字與圖像生成的原理與實務 |
AI50006 GEAE2444 |
本校協同老師:楊政融老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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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體人工智慧 |
AI50015 |
本校協同老師:徐瑞壕老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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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棄選公佈:
棄選申請單繳交後,請於11/24-11/27至選課系統查詢:選課系統/(簽入帳號密碼)/選課結果查詢/目前選課資料;倘對公佈資料有疑義,請於 11月27日(五)之前至教務處課務組查詢,逾期不受理。
- 其他注意事項及規定:
- 本次棄選亦計入棄選科目數量。
- 申請停修前務必審慎思考,完成相關棄選流程後,不受理撤銷申請。
- 相關規定:
- 依據85學年度第2次行政會議決議,棄選科目至多2科,且棄選後之總修課學分數仍不得低於學則修課規定下限。(學則第11條規定略以:大學部第一、二、三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15學分,第四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9學分,延修生至少應修習一科目。)
- 已申請減修學生,修習學分數已低於學則規定下限者,不得辦理棄選。
- 棄選科目將會出現在成績單內,並註明棄選字樣,但不列入成績計算。
- 因棄選辦理日期已近學期三分之二,學分費(學分學雜費)不退還,未繳交者應依規定補繳;加選「曾棄選成功」之科目,仍應依規定繳交學分費。
- 棄選單如有偽簽或未經許可代簽之情事,該科棄選無效,並簽請學生事務處依校規處理。
- 違反上述事項者棄選無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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