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學年度第1梯次海外僑生及港澳生單獨招生「個人申請」錄取名單
說明:
一、 依據「僑生回國及就學輔導辦法」、「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」、「大學校院辦理單獨招收僑生作業注意事項」、「大學校院辦理單獨招收港澳學生作業注意事項」及本校「招收僑生及港澳生來臺就學單獨招生規定」辦理。
二、 僑生及港澳生身分資格,業經僑務委員會及教育部審定通過,本校將以電子郵件傳送錄取通知單(包含審定文號),可憑此錄取通知單申辦入臺簽證事宜,若經審定不符合資格者,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。
三、 本正式錄取名單為確定入學名單,預計3月寄發入學通知,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將不再進行分發。
一、 依據「僑生回國及就學輔導辦法」、「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」、「大學校院辦理單獨招收僑生作業注意事項」、「大學校院辦理單獨招收港澳學生作業注意事項」及本校「招收僑生及港澳生來臺就學單獨招生規定」辦理。
二、 僑生及港澳生身分資格,業經僑務委員會及教育部審定通過,本校將以電子郵件傳送錄取通知單(包含審定文號),可憑此錄取通知單申辦入臺簽證事宜,若經審定不符合資格者,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。
三、 本正式錄取名單為確定入學名單,預計3月寄發入學通知,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將不再進行分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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